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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級消防門在使用情況下要符合哪些要求
日期:2025-04-17 1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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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一、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築內的**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確有困難的防火分區,可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消防門作為**出口,但應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**出口時,應采用防火牆與相鄰防火分區進行分隔;
2、建築麵積大於1000㎡的防火分區,直通室外的**出口不應少於2個;建築麵積不大於1000㎡的防火分區,直通室外的**出口不應少於1個;
3、該防火分區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疏散淨寬度不應大於其按《建規》第5.5.21條規定計算所需疏散總淨寬度的30%,建築各層直通室外的**出口總淨寬度不應小於按照《建規》第5.5.21條規定計算所需疏散總淨寬度。